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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2-09-21   来源:    阅读:

根据《华侨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工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

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学硕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2多媒体信息智能处理

03智慧物联与无线通信

专硕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含量子技术等)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二、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五)教育部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复试办法

(1)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2)复试分为专业素质考核以及综合素质考核。

专业素质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专业发展潜力、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外语听说能力。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接收工作程序

1、考生填报志愿

所有申请推免至我院的考生,均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9月26日起,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

系统”中实名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9月28日起,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2.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报名后请将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政审表、学术成果、科创获奖证书、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等材料发送至邮箱mj0047@hqu.edu.cn,文件命名格式为“推免报名+姓名”。

学院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未及时确认接受或选择拒绝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3.复试考核

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复试,请保持通讯畅通。复试时间及具体要求以后续通知为准。

4.待录取通知

学院将在官网公示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

待录取考生名单10月19日下午17点前上报研招办。

5.拟录取名单审核备案

研究生院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按要求备案。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根据教育部要求,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不得有违纪违规处分。

4、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6、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为准,请查阅华侨大学工学院官网:https://gxy.hqu.edu.cn/

六、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hqu.edu.cn/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690103

邮箱:mj0047@hqu.edu.cn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工学院(土木楼)235办公室

欢迎已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我院。

华侨大学工学院

2022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