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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工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时间:2024-09-13   来源:    阅读:

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我院系统推进学生评价改革,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华侨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10 号)、《华侨大学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现将做好工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充分发挥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各班级要组织班主任、学生认真学习《华侨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和学院的相关细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实施,确保综合素质测评公正、准确。

二、指导学生认真做好德育测评和综合表现测评。组织学生对照《华侨大学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认真开展自评后,组织班主任、班级学生干部、学生代表对涉及到每个学生加减分的项目和分值进行核验、完善、公示。学院组织班级间互查互评,组织学院审查小组审核公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有依有据,有序进行。

三、做好材料审核与结果公示报送。

1、个人自测、班主任班委审核互测、班级公示完成时间:9月20日中午12时,各班级需在班主任指导监督下安排好本班级各项评审工作的时间节点。

2、需提交【电子版】材料:班级综测汇总表(文件名:xx级xx班-综测汇总表),佐证材料文档电子版(文件名:学号-姓名),文件夹以“班级-综测”命名。

3、需提交【纸质版】材料:班级综测汇总表(需班主任审核签字,班级公示无异议)、测评表(完成个人自评与班级互评)、佐证材料(夹在测评表中),按照班级综测排名顺序排列。

4、转专业同学的综测评议在原班级进行。

5、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20日上午12:00,逾期不再接受材料,所有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工学院团委柴茂源老师处。

附件:《华侨大学工学院综测文件汇总-2024-9》

华侨大学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