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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华侨大学工学院2024年翁俊民奖学金、黄奕聪奖学金、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等3个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14   来源:    阅读: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华教金[2024]2号)、《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4]7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我院本年度翁俊民奖学金、黄奕聪奖学金、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等3个社会捐赠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三个社会捐赠奖学金均需达到的基本条件

1、爱国爱党爱校,当学年未受违纪处分或通报批评;

2、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板块得分90分及以上;

3、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4、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5、无不及格课程(学年度内没有挂科,或者有挂科但补考已通过);

6、评奖学年内必须参加科创赛事活动,且获奖者优先;

7、评奖学年为大一大二学年时必须参与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大三学年时参与学院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

8、所有材料期限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二、三个社会捐赠奖学金的个性化条件

(一)翁俊民奖学金(5000元,捐资方:印尼侨领翁俊民先生)

1、评奖对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本科生、研究生)

2、名额:我院2个名额,定额。

3、本科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港澳台侨及留学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比值均不可四舍五入,余下同理不再赘述);

4、研究生原则上须在学术论文、科研专利、科创活动、学科竞赛等某一方面取得优秀成果,成果须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二)黄奕聪奖学金(3500元,捐资方:黄奕聪慈善基金会)

1、评奖对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

2、名额:我院至多推荐1人至学校,再差额选出15人获评。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学生优先。

3、学业与社会工作

(1)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及学习成绩排名达到本班级前20%,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科目;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

(3)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期间热心尽责、有突出贡献的,可以优先考虑;

4、公益表现

(1)朴素、乐观,乐于沟通,乐于助人,有集体意识与合作精神;

(2)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对“公益”有独到的理解;

(3)至少有一年以上持续参与公益活动的经历,并表现突出,或在某个公益方向有长期参与和贡献;

(4)担任公益社团负责人、任职期间表现突出,或成功创办公益团体或项目,有组织公益活动经验的,可以优先考虑;

5、根据基金会规定,该基金会奖学金与其他企业或基金会奖学金不可兼得,已获过该基金会奖学金的学生,不再重复参评。

(三)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2000元,捐资方:黄若青、范慧琍校友伉俪)

1、评奖对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

2、名额:我院1个名额,定额

3、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港澳台侨及留学生评奖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

、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兼得关系

1、社会捐赠奖学金和社会捐赠助学金可兼得,社会捐赠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社会捐赠助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

2、社会捐赠奖学金(不含黄奕聪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社会捐赠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可兼得。

3、社会捐赠助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可兼得。

四、材料提交与申请流程

1、每位同学只能选择一项奖学金申请。

2、所需材料:

(1)excel申请汇总表

(2)佐证材料(汇总为一个PDF文档,材料字迹图片清晰,必须涵盖汇总表中所填写的成果奖项、本科生科创赛事参与的佐证材料、评奖学年在大一大二期间需提供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参与证明)

(3)个人成长报告(采用附件通知的模板打印纸张手写。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晰,着重汇报这一学年思想、学习、实践与生活等方面的成长情况,突出成绩、感想体会以及对资助方的感谢等。个人成长报告需手写,字数 1000字以上,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参评资格)电子版提交手写材料的PDF扫描件,纸质版交至柴茂源老师处。

(4)1张证件照,2张生活照(电子版,高清原图,图片命名为姓名-证件照,姓名-生活照1/2)

(5)申请黄奕聪奖学金的同学,还需要申请表、公益感想以及按要求制作的证明材料,详见通知文件。

3、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将以上材料按照要求放于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与邮箱主题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xx奖学金”,发送至邮箱:2122112012@stu.hqu.edu.cn

4、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7日中午12:00,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华侨大学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