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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关于2020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

时间:2021-10-07   来源:    阅读:

 

 

各位硕导、2020级研究生:

 

根据《华侨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大综〔2014〕6号)、《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与评阅答辩的管理规定》(华大研〔2016〕9号)等文件的精神及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20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分组

拟定于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  下午14:30     

各组开题答辩专家组由5-7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具体分组后续详见系统安排,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二、开题注意事项及说明

1.开题分为研究生个人撰写开题报告和专家组评审开题报告两个环节。

2.研究生个人须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格式见模板),主要内容应包含:

1)论文选题的依据(包括选题的来源、意义以及国内外的研究动态,附文献综述报告3000—5000字);

2)论文研究的目标、方案(包括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研究内容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论文的研究特色及创新之处;

4)论文的研究进展和进度安排;

5)主要参考文献。

3.研究生导师须对研究生撰写的开题报告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研究生根据导师的意见修改开题报告。

4.开题报告评审会主要程序有:研究生利用ppt在10-15分钟内向专家组做开题报告,然后接受专家组10-15分钟的提问。评审会上,须做好记录。

5.专家组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对开题报告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最终核算个人平均得分为最终成绩。

1)最终成绩不低于80分(包含80分),且排名在评审组评审结果前90%的开题报告中,视为通过开题。

2)最终成绩70-79分,或排名在评审组评审结果后10%(不足1位,取最后一位),须根据专家组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并在修改后参加开题报告的复审会。复审通过者的开题报告时间可按照第一次开题报告时间认定。

3)最终成绩低于70分,视为开题报告不合格,应在下半学期重新进行开题。重新开题的程序与第一次开题相同。

6.重新开题再不合格者,则终止其学位论文工作,各门研究生课程成绩合格者,按结业处理。

7.未进行开题,或开题未通过,或开题报告材料备案不完整的学位论文,将不得申请送审和答辩。

8.复审安排另行通知。

三、开题相关材料缴交说明

1.开题答辩前一周参加答辩的学生需提交纸质版开题报告附件1由学院初审其中导师评语及签字也需完整。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参加开题答辩

2.开题答辩结束后,请及时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开题信息,并提交答辩PPT存档。涉及开题报告的内容,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需保持一致,纸质版内容如有调整请及时替换。

3.参加开题复审的同学,首次开题材料及开题复审材料均需提交。

 

 

 

1: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首次开题)

附件2: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复审)

附件3: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撰写格式(2019)

 

 

 

华侨大学工学院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