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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及部份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

时间:2011-03-03   来源:    阅读:
关于2010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及部份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对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管理,掌握各计划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促进项目研究,确保按时完成既定的项目任务,教务处决定于本学期对2010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共15项)进行中期检查及部份课题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
1、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各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进展情况。(1)各项目在自主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独立撰写阶段性结果报告的进展情况。(2)项目经费使用的情况(对照立项申请表经费预算)。
2、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分为各计划项目自查、教务处组织进行核查两个阶段。(1)项目自查。由学院负责向各项目组传达本通知的精神,请各项目组根据本次检查的内容,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并交导师、所在学院审核和签署意见。自检表(请附电子版)于2011年3月31日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育科,实践教育科电子邮件sjk@hqu.edu.cn。厦门校区的学生可通过厦门校区教务处(A605)转交。(2)教务处核查。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项目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对于不能按时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将提出意见备忘录,督促其相关问题的整改。(3)所有项目在项目组成员毕业之前应全部完成结题。
二、凡项目负责人是毕业班学生的,应在离校前完成结题验收
1、由学院负责通知各项目组,请各项目组根据所提交《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的要求,填好项目结题表;结题表(请附电子版)于2011年4月30日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育科,实践教育科电子邮件sjk@hqu.edu.cn。厦门校区的学生可通过厦门校区教务处(A605)转交。
2、有实物成果的要有照片或实物。
3、研究报告、科研论文(如有发表文章、申请专利等,需另提交
复印件);以上除书面材料外需另刻成光盘交教务处实践教育科。逾期不结题者(特殊情况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告之),学校将采取约束措施。希望负责指导学生立项的教师要协助学生做好上报项目结题工作。
届时,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相关项目的结题情况、中期检查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
附:1、需上交《2010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名单
2、需上交《2010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名单
3、《2010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可从华侨大学教务处主页http://jwc.hqu.edu.cn下载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