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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1-06-24   来源:    阅读:
 
各班:
现将期末考试安排及有关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
本学期教学时间至2011年6月24日结束,2011年6月27日到2011年7月8日为期末复习考试时间。
二、暑假时间
2011年7月11日至9月1日为暑假时间。9月2日至4日为补考时间。9月3日、4日为学生报到注册时间,学生到校后请使用校园卡刷卡(宿舍门禁、食堂消费)报到,学生注册管理系统将自动采集2011年9月3日-9月4日2天的刷卡数据作为学生这学期来校报到参考数据。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方可进行个人注册或系统自动注册:(1)学生状态为在校生;(2)学生本学年学费缴费结果为缴清或通过助学贷款等其它方式获得的同等结果;(3)系统采集到2011年9月3日-9月4日2天的学生刷卡报到数据。如无注册,则不能选课。请同学们注意。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来校报到的学生,可提前登录校园信息门户的注册管理系统,通过注册管理系统的缓注册申请功能提出缓注册申请。学生在校外访问校园信息门户可通过VPN软件用校园网账号连接到校园网。下学期教材发放时间为9月4日,9月5日正式上课。
三、期末考试注意事项
1、学生应提前10分钟到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坐,考试前10分钟把书本、笔记等与考试有关的东西放在指定的位置,并清理桌上、抽屉里及地上纸条,否则监考教师可不发给试卷。
2、考生要听从监考老师根据考试要求进行安排,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禁止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必须携带有相片的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请有丢失的同学尽快办理。
4、梯形教室中有梯度的座位必须隔行安排,如座位数不够,也应尽量做到错开安排座位。
四、关于补考工作
1.下列情况不准补考:无故缺考的学生;期末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重新学习课程不及格的学生。
2.学生应在知道课程考试(考查)是否及格和课程补考安排时间后方可离校,否则耽误补考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3.下学期课程补考时间为9月2日、3日、4日三天。
4.下学期需办理重新学习课程的学生,应于开学两周内到各学院办理重新学习课程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5. 如补考学生考试时间冲突(即同一个考试时间单元里学生要参加两门课程补考),应办理缓考一门课程考试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