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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2级新生泉州市城镇医保的通知

时间:2012-10-31   来源:    阅读:

 

各班:
根据国家及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2-2013学年泉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泉州医保)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1.2012-2013学年新入学的、且在我校泉州校区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包括港、澳、台、侨学生,不包括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2.因休学、转校区等各种原因至今仍未参保的老生,可以随新生申报参保。
3.无中国国籍的外国留学生不能申报参保。
二、参保时段选择
2012级新生保障时间段选择:保障区间从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老生保障时间段选择:保障区间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三、参保申请流程
(一)材料准备阶段(各班完成)
1.由学生处打印《泉州市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各学院于10月26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表格(每人一式两份)及《填表说明》(见附件1),及时发放给学生进行填写。
2.11月9日前,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收集材料,按要求整理归档(见附件2),并填写《泉州医保档案交接汇总表》(需电子版和文本)、《泉州市参保院校档案交接缴费单》(见附件3),9日前发送到254281773@qq.com
(二)材料报送阶段(学院完成)
四、其他事项
1.对于“信息门户—学工系统”中没有信息的同学,可自行在学生处主页下载表格“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见附件4)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对于部分研究生已经有工作单位,并参加了职工医保,则不需填写申请表,以免重复投保。
3.请各班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以及所有附件文档(附件3文档里有三个子文件,点击左下角),严格按照要求整理相关材料。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