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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关于评审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通知

时间:2021-09-30   来源:    阅读:

各班: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和《华侨大学先进班级评选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拟于9-11月份开展2020-2021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开展,学院成立将学金评审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曾佳扬 曾焕强

副组长:杜永兆 张维纬

成员:黄诚惕 潘书万 朱建清 黄德天 兰萌 戴慧萍 马君 吴马超

评审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兰萌任办公室主任。

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部分学生参与的班级评审小组,人数须在9以上,成员须具备代表性。

二、坚持原则择优推荐

1、各班按照附件1《简明标准》和附件2《各班名额分配表》的名额择优上报,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上报前须在班级进行公示。

2.加强指导,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规范。各类上报材料必须符合要求,否则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三、工作时间及材料提交要求

第一阶段,104日上午10:00之前将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一式3份)、《汇总表》(1份)及相关材料,励志奖学金《汇总表》(1份)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审核。(励志奖申报者无需再提交《家庭经济经情况调查表》或《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表》)

第二阶段,10月15日之前将校一等、二等奖学金《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审核报送学院审核公示(此时要考虑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落选者);同时报送院级奖学金汇总表(不需审批表)。

第三阶段,10月22日之前将校级和院级荣誉称号《汇总表》上报。

期间,将会进行优秀班级的评审,请各班提前做好工作总结,并准备PPTI汇报。

 

、联系方式

评审办公室:工学院229老师,电话:0595-22693576

本科生教务室:工学院235室戴老师,电话:0595-22694169

研究生辅导员:工学院229谈老师,电话:0595-22692080

 

华侨大学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9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