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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学院2022-2023学年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时间:2023-11-13   来源:    阅读:

根据《华侨大学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侨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有意向申报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的同学于11月20日下午前17:00前将材料发送至柴茂源老师处。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者,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申请资格。

1.学年内因违规违纪,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学年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排名在本楼栋住宿生的后30%且低于98分。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具体条件。

(一)特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本科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30%(若在单独成班的境外生班级,上述排名位于班级前15%),研究生课程优良率达70%以上。

(二)一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本科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50%(若在单独成班的境外生班级,上述排名位于班级前25%)。研究生课程优良率达60%以上。

(三)二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本科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70%(若在单独成班的境外生班级,上述排名位于班级前50%)。研究生课程优良率达50%以上。

(四)三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本科生学年学习成绩绩点不低于2.0。研究生学习成绩合格,且在学习上有明显进步。

华侨大学工学院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