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我院系统推进学生评价改革,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华侨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10 号)、《华侨大学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现将做好工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充分发挥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各班级要组织班主任、学生认真学习《华侨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和学院的相关细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实施,确保综合素质测评公正、准确。
二、指导学生认真做好德育测评和综合表现测评。组织学生对照《华侨大学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认真开展自评后,组织班主任、班级学生干部、学生代表对涉及每个学生加减分的项目和分值进行核验、完善、公示。学院组织班级间互查互评,组织学院审查小组审核公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有依有据,有序进行。
三、做好材料审核与结果公示报送。
1、个人自评与材料提交:9月15日12:00前每位同学需将电子版与纸质版按要求交至班级负责人。逾期不交的视为放弃综合测评,学院会根据德育扣分情况、学业成绩等直接计算综测。
2、班级审核:班主任、班委组成班级综测审核小组,完成材料审查与班级测评,并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18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版按要求命名打包交到邮箱:zhc15979387063@qq.com,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工学院225柴茂源老师处。
3、班级间互审、学院终审后将最终成绩公示提交。
4、转专业同学的综测评议在原学院、原专业行政班级进行,材料也需要在原班级提交、审核。
附件1:《华侨大学工学院本科生综测相关文件》
附件2:《华侨大学工学院研究生综测相关文件》
华侨大学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0日